关于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1-21 16:04:16 来源:
绍市总工综〔2025〕73号
关于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
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根据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意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由杨滢、王敏飞、王海钢、严妲妲、楼丽敏、崔琦瑶、吴晓菁等7名同志组成,杨滢同志任工会主席;同意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崔琦瑶、戴丽萍、王敏飞等3名同志组成,崔琦瑶同志任经审会主任;同意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工会第十二届女职工委员会由吴晓菁、严妲妲、楼丽敏等3名同志组成,吴晓菁同志任女职委主任。本届任期五年(2025年11月至2030年11月)。请及时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银行账户变更。
此复。
绍兴市总工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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