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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工会赴绍调研产业工人改革汇报稿

发布日期:2017-06-28 11:42:06    作者:办公室   来源:市总工会

  

  一、绍兴市产业工会基本情况

  绍兴市共设2个产业工会,即绍兴市教育工会和绍兴市财贸工会,均为绍兴市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市教育工会共设编4个,在编2名,实际在岗工作人员2人(均兼职在岗),设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3人;下设6个区、县(市)教育工会,其中柯桥区教育工会为驻会产业工会,其余5个教育工会设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市财贸工会共设编6名,在编3名(一名拟调入市总工会),实际在岗工作人员2名,设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3名;下设6个区、县(市)产业工会机构,其中:设独立财贸工会2家(柯桥区、上虞区),设立派出机构4家(越城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其主席由本级总工会副主席兼任)。

  绍兴市教育工会和绍兴市财贸工会受省教育工会和省财贸工会工作指导,目前沟通顺畅,联系紧密,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二、制约产业工会创新发展的主要因素

  1.独立地位缺失

  当前,绍兴市教育工会、绍兴市财贸工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被视为市总工会的内设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受到影响,不利于产业工会的长期健康发展。

  2.人员配置不足

  人才资源是加强产业工会自身建设,推动产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智力支撑,但我市产业工会人员设置较为薄弱。从市本级情况看,市教育工会仅有2名兼职在岗人员,其中主席由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兼任,市财贸工会仅有1名在岗主席,1名工作人员;从区、县(市)情况看,各地产业工会主席均为兼职在岗,其下一般设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甚至无工作人员。人员配置不足,导致产业工会工作繁忙,工人人员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工会的发展。

  3.组织体制不顺

  绍兴市教育工会下辖6个区、县(市)教育工会,在体制上,仅有柯桥区与市教育工会属于驻总工会的产业工会,其他五个区、县(市)教育工会均设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绍兴市财贸工会下设6个区、县(市)产业工会机构,但仅有柯桥区、上虞区有单独建会,其余四个区、县(市)仅设派出机构,既无独立办公地点又无专职办公人员。各地产业工会组织体制不一,导致市级产业工会在指导工作和任务部署上,各地的工作推进程度不一,出现了工作发展不均衡的情况。

  4.工作手段落后

  当前,教育工会、财贸工会工作还没有很好地适应“互联网+”的趋势,习惯使用文件、会议等形式开展工作,缺乏信息化、技术化的工作手段。特别是对各级基层工会组织及会员的信息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对会员的各方面物质、精神生活需求了解不足,无法做到有针对性的精细化服务。

  5.缺乏经验交流

  当前,教育工会、财贸工会的工作交流仅限于本市及本省,很少能走出本省与外省市产业工会交流的机会,缺乏经验学习的平台。

  三、新形势下推动产业工会创新发展的举措

  1.加强顶层设计

  针对当前产业工会组织设置多样,驻会与不驻会、单独建会与单设派出机构、直管与委托并存的现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工会职能定位、组织体制、领导方式、运行机制、经费保障、重点工作等内容,使产业工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重点明确、责任清晰。

  2.完善工作机制

  建议在制度层面推动健全完善产业工会与相应政府职能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参与制定涉及产业发展改革的法规政策、涉及产业职工切身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重大问题,涉及开展具有本产业特色的重点工作和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理顺理顺产业工会与产(行)业相关部委、对口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产业工会与产业主管部门、产业(行业)协会间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调动三方力量共同推进产业工会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

  明确产业工会的独立工会法人地位,给予合法地位;加强产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创新思路,主动掌握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加大对产业工会和重大活动项目经费的投入,支持产业工会根据产业特色开展各类评比表彰、技能比武等活动。

  4.大力推进“互联网+”

  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加强与产业工会会员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实现网上维权帮扶、提供公共服务等,打造方便便捷、务实高效的服务职工新渠道,提升网络服务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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