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绍兴市首届“职工大舞台”才艺大赛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7 11:01:29 来源:
各区、县(市)总工会,滨海新城开发区工委,市产业工会,市直部门、系统(开发区)工会工委,省直协管单位工会:
为喜迎“五一”国际劳动节和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培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广大职工的文艺素养,给职工提供展示才艺的舞台,挖掘职工中的才艺“明星”,丰富和补充绍兴市职工艺术团艺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市首届“职工大舞台”才艺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绍兴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绍兴市工人文化宫
协办单位:绍兴文理学院艺术学院
二、比赛内容及形式
凡在绍兴市范围内工作的,具有音乐舞蹈、戏曲曲艺以及其他绝技绝活等表演才艺的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分音乐舞蹈类、戏曲曲艺类、综合才艺类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决出金、银、铜奖项若干。
1.音乐舞蹈类:声乐类的独唱、表演唱(小组唱、声乐组合),器乐类的独奏、合奏(齐奏、器乐组合)、任意能发出声响的乐器,舞蹈类的独舞、双人舞、群舞等舞台才艺表演。
2.戏曲曲艺类: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戏剧(小品) 表演,语言类的表演以及其他能适合舞台表演的才艺表演。
3.综合才艺类:能适合舞台表演的视觉艺术特殊的现场表演方式(美术、书法),魔术、杂技、生活中的各种绝技绝活等适合现场表演的节目。
三、比赛方式及规则
活动分比赛与展演两个阶段。比赛时间为4月上旬,展演时间放在9月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1.参赛节目要求适合舞台表演,形式不限。节目须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
2.比赛以个人或团队(组合)节目形式参赛,单个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参赛节目时长一般控制在5分钟内,最长不超过8分钟。
3.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组,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参赛节目进行现场打分(当场亮分),视得分高低评出金、银、铜及优秀组织奖。
此次活动作为市总工会喜迎“五一”国际劳动节和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作为补充绍兴市职工艺术团成员的重要依据,请各区、县(市)总工会,滨海新城开发区工委,市产业工会,市直部门、系统(开发区)工会工委,省直协管单位工会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并做好节目的组织推荐工作,保证节目质量。各区、县(市)总工会,市产业工会选送节目不少于5个,市直部门、系统(开发区)工会工委,省直协管单位工会不少于3个。
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代表队参赛。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为主,个人也可以通过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报名(具体见公众号报名通知)。节目参赛表请于3月28日前报绍兴市工人文化宫何思瑶(电话:85135570 邮箱:584607823@qq.com)
绍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